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核雕專業委員會
章程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名稱:中國核雕專業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核雕專委會”)
第二條性質:“核雕專委會”是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辦的、隸屬于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的專業研究機構。
第三條宗旨:匯集專家團隊,搭建中國核雕行業研究平臺,研究中國核雕文化的發展歷史,跟蹤中國核雕文化的發展動態,把握中國核雕文化的發展理念、趨勢、機制和特點,就中國核雕行業的發展方向、生存狀態等進行實證調研和發展策略研究,就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過程中核雕文化的作用機制、傳承與當代藝術發展等展開理論研究,建成全國乃至國際領域關于中國核雕文化研究的學術中心、人才培養基地和公共服務支撐平臺,成為國家文化戰略決策的智庫之一。
第二章業務范圍
第四條主要任務:建立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在核雕領域的學術平臺和話語品牌,切實以果核雕刻研究和創作推動為抓手,在保護傳承特色樣式、轉化傳播核雕資源、擴大國際間的藝術交流、培養提升民眾鑒賞素質方面發揮積極作用。具體活動體現在:
開展中國核雕行業重大課題項目攻關;
開展核雕文化學術研討及學術交流活動;
開展核雕行業從業者培訓與交流活動;
創建果核雕刻藝術人才智庫服務
組織拍攝核雕行業影視作品等。
第三章組織結構
第五條整體工作:接受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領導,由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確定“核雕專委會”的工作方針和發展方向,確定“核雕專委會”的組織、人事授權和變更等重大事項,批準和修改“核雕專委會”章程及主要規章制度,批準“核雕專委會”年度工作計劃,考核評價“核雕專委會”的工作。
第六條人員組成:設名譽主任(2名)、主任(1名)、副主任(7名)、秘書長(1名)、副秘書長(3名)、組聯部長(1名),辦公室主任(1名),聘請專家顧問(若干)、邀請各地核雕行業領軍人物(若干)加入。主任、副主任及專家人選由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確定任命。
第七條日常工作:實行主任負責制,主任全面負責“核雕專委會”工作,副主任及秘書長協助主任開展工作。
主任:執行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的決議,向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報告“核雕專委會”工作;制訂“核雕專委會”的基本管理制度;提出“核雕專委會”的年度工作計劃;管理“核雕專委會”所承擔的科研項目;制定“核雕專委會”的年度財務計劃;決定“核雕專委會”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安排,提出“核雕專委會”管理人員的獎懲事項。
秘書長:負責日常工作的落實、聯絡與檢查,負責會議記錄、形成會議紀要,草擬有關文書,傳遞和保管文件和檔案及其它相關事宜。
“核雕專委會”專家顧問團隊:為榮譽聘任,定期開展有關學術研究、決策咨詢、文化交流和項目培訓。
第八條“核雕專委會”每年召開一次由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相關負責人及“核雕專委會”人員工作年會,商討決策年度重點工作。
第四章經費及資產管理
第九條“核雕專委會”財務、資產、審計,以“核雕專委會”名義承擔的各類科研項目經費及資產,接受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管理和審計。
第五章附則
第十條“核雕專委會”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,開展的各項科研和交流活動,應符合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要求。
第十一條本章程由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解釋、修訂、變更。